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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(第1页)

说起杨方原最讨厌的事情,逛街排第二那没有其他东西排第一。

这都是穿越前被前男友折腾出来的应激癥。

曾经的杨方原,也是一个喜欢捯饬自己,把自己打扮得人模狗样的小基佬,虽然也去猫宝和狗东淘衣服,但那是因为便宜,对于逛街着实没有现在这样避之不及。

而他的前男友,则是一个精致的基佬。杨方原觉得他就像一只随时开屏的公孔雀,无时无刻不在显示自己有多么时尚和有魅力。

其实前男友是个不错的人,当初分手是因为前男友实在扛不住家里的逼迫,压力之下的无奈之举。但只有在“穿衣”这件事上,前男友可谓吹毛求疵至极。

前男友每一季都会买新衣服,而且是从头到脚、从衣服到配饰一整套的买。但他从来不在网上买衣物,他觉得只有真正试穿过,才能看出适不适合自己。所以前男友很爱逛商场。

如果只是这样,杨方原不是不能接受。可是,前男友有选择困难癥。

某次杨方原跟前男友一起逛商场,前男友看中一件t恤,上面有一个豹头,款式的区分只在于豹眼睛的颜色不同。在杨方原看来,绿眼黄眼和蓝眼的豹头没什么区别,随便哪一款都可以,但前男友却犯了难。

杨方原到现在也没搞明白,前男友是怎么从一件t恤上印的豹眼睛里看出生机、粗犷和深沈来的,这也许就是时尚男和普通男的区别。

为了这件t恤,他们在专卖店里耗了一个半小时,最后还是杨方原拍板买了蓝眼豹头的。

那天他们从吃完午饭一直逛到商场关门。

后来杨方原拒绝再跟前男友一起逛街,顺带拒绝跟其他人逛街,他也从一个有点臭美的小基佬,变成一个得过且过的基佬。

穿越后的杨方原延续着对逛街的恐惧,所有衣服都在网上解决,除了上班时穿的正式点,其他时候都很随意。算起来,上次的相亲和这次的约会,是这一段时间以来,他挑衣服穿衣服最用心的两次了。

逛街是不可能逛街的,哪怕站在这里玩手机也不逛街。

对于邹邵的提议,杨方原斩钉截铁地回拒说:“不好!不去!不逛!”

毫不留情的否定三连让邹邵很意外,他本以为这个提议会受到欢迎,毕竟:“我以为你们都喜欢逛街……”

邹邵交往过的都对逛街兴致盎然,哪怕不买东西,只是单纯的“逛”这一行为都让他们心情愉快。

邹邵不讨厌陪恋人逛街,他平时不能陪恋人,所以对恋人的小兴趣他愿意尽力满足,况且逛街的体力消耗和他平时的训练相比,实在是不值一提。

邹邵以为自己的提议会受到杨方原的欢迎,没想到收获了满满的嫌弃。

杨方原面无表情地说:“我不喜欢逛街,不如我们去喝杯咖啡。”

邹邵感觉脖子后面凉了一下,求生欲在他眼前亮起红色警报,他想了想,再次提议说:“三楼有个电玩城,你喜欢玩游戏机吗?”

杨方原立刻答应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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